想起了韩非
这几天,不知为何,想起了韩非。
韩非是战国末期韩国贵族公子哥,本可以坐享祖荫,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恰恰是,少年求学的他,遇到了大儒荀卿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他继承了荀卿的法术思想,并且,有所发展,最后,集法家思想大成,创立了法家学说。据说,韩非有口吃之病,但上帝为他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为他打开了一扇窗,使他具有了异于常人的思想,和一支生花妙笔。韩非通过著书立说,宣扬自己的“以法为主”,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在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法家思想熠熠闪光。
于是,作为爱国人士的韩非,多次上书韩王,请求变法图强。但韩王对他的法家思想不感冒,韩非很是郁闷。没想到,“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偶然之间,身在千里之外的秦王嬴政看到了韩非写的书,颇有知音之感。于是,传书韩王,让韩王派韩非出使秦国,且威胁道:不派韩非去,就灭了你韩国。可见秦王嬴政对韩非的喜爱程度。于是,韩非来到了秦国。韩非到了秦国,秦王嬴政对韩非礼遇甚佳,奉为座上宾。韩非也想在秦国大显身手,把法家思想发扬光大。毕竟,像秦王嬴政这样的伯乐不常有啊!但没想到,先他一步的师兄李斯妒忌他的才华,于是,向秦王上书,说韩非此次来秦,是为了韩国的利益而来的,他是韩国贵族,所做的一切当然都是为了韩国。秦王嬴政,这个后来的千古一帝秦始皇也有糊涂的时候,盛怒之下,把韩非关进了大牢。最后,在大牢里,被李斯逼得服毒自杀。虽然后来秦王嬴政醒悟了,可是,韩非已经死了。
韩非虽然肉体消亡了,可是,他的法家思想却是长存的。后来,他的粉丝秦王嬴政治理国家完全按韩非的思想来治理,最后,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大秦帝国。但秦始皇用法家思想治国用得太猛了,不能容人,“连坐”“参夷”盛行,一言不合,就来个,“焚书坑儒”,导致秦朝短命的结局。但,这不愿韩非。如果韩非在世,中国历史将会重演。
韩非子非常同意他的老师荀卿的“性恶说”,认为,人的本性并不是那么美好的,人的本性就是恶的,如果按照人的本性自然发展的话,必然导致各种恶的行为发生。造成社会的争乱。所以,必须用法律来约束人的行为,使人弃恶从善。
韩非虽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他思想的根源来自于道家。“道法自然”是老子的哲学思想,而作为唯物主义思想家的韩非,也认为天道合一,自然有其存在的规律,而这个规律,因人性的复杂,在生活中遵循这个规律的人很少,这,就需要借助法律的约束。虽然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但各个朝代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都借鉴了法家学说。
儒家、法家,一个主张“人性本善”,一个主张“人性本恶”,但不管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在来到人世间后,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既然有影响,就有逾矩行为,只要逾矩,就需要法律的约束。所以说,只要有人的存在,法家思想就是需要的。韩非,是中国历史上不得不说的一个人物。
其实,我想起韩非,是有原因的。源起于网络上被曝光的新闻事件。
前不久,上海携程亲子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曝光,残忍程度,令人发指。这些幼师,竟然采取喂芥末,喷消毒水的方式,对那些只有两三岁的孩子进行虐待。
无独有偶,北京又出红黄蓝三色幼儿园虐童事件,涉事幼师竟然采取喂药片、扎针孔、开小黄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虐待。
上网一查,发现这样的虐童事件竟然层出不清,每年都会发生。
事件发生后,大多数的人在义愤填膺的同时,都在研究怎样保护孩子,保护幼童。如何开展安全教育课,如何启蒙性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看到这些,我很绝望,幼小的孩子,即使人人都有自我保护意识,当面临狡猾的、穷凶极恶的成年人罪犯的时候,他们能怎么样呢?与之相斗,无异于以卵击石罢了。归根结底,是杜绝这些丧心病狂的人的出现。怎么办呢?用法律约束。
其实,法律的制定,核心应该是以法治人。制定合理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的言行,从而,让人们在生活中遵守这个社会契约。违反这个契约,就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是给违法的人制定的,目的,就是在不断地约束中,使那些有违法的苗头的人,因为法律的威严,而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从而,使人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
现在,法律法规也日益合理和完善。一切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但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还应加大惩处力度。
例如对上文出现的虐童事件,对事件当事人应该从严从重处罚!这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面兽心的人物啊!面对着还是懵懂孩童的幼儿,他们竟然下得去手,他们长的应该是狼的心,狗的肺!他们的这些令人发指的举动,对于这些幼童来说,造成的是一生的伤害,这些孩子在未来的成长道路上,这个阴影将永远挥之不去,伴随终生。心灵上的伤害,比肉体上的伤害要大得多。
所以,对这些人,要严惩不贷,“刑当无多,不当无少”,只要刑法是恰当的,多多益善,这样,才会给那些违法犯罪之徒起到震慑的作用,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不禁想起了现在中国人最头疼的食品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其实,人求利不是什么坏事,毕竟,人都有过上好日子的想法。但是,对名利的获得是建立在损人利己的基础上的,那就是违法犯罪。而现在,在食品生产和销售领域,损人利己思想却泛滥成灾。不法商贩为了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往食品上乱放东西,在色香味上吸引消费者,可这样的东西,却对人体产生了巨大的伤害。这样的食品犯罪,其实比抢劫、杀人、放火还要严重。最严重的犯罪就是杀人了,可是杀人犯杀的只是一个人几个人,食品犯罪伤害的却是一群人,一代人。在法律上加大对食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是造福人民之举。
同样,对于环境污染问题,也应该加大惩处力度。现在,国家关于环境污染罪也有明确的惩处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觉得,这也轻了。我们生活的环境,就是我们生存的家园,环境污染了,我们的家还像家吗?
喜欢韩非子,因为,他是第一个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的人。韩非子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必匹夫”,这是一种平等的思想,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想起了韩非,其实,想起的是法律,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走向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