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种事切勿去做,有损阴德!
人能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下面这十种事,切勿去做,有损阴德。
一、勿登山而网禽鸟
世界上的鸟类有很多种,虽然形形色色各不相同,但它们贪生怕死却都是一样的。他们凭借山林作为栖息之地,那就是它们的家。人们一旦登山网罗捕捉,就会令它们母离子散、家破人亡。
二、勿临水而毒鱼虾
据《大藏经》记载,江河湖海之中,大约有六千四百种鱼类。虽然水族中的鱼类品种繁多,但它们也都是贪生怕死的。它们凭借水域作为生存居处,却有人为了满个人欲望,无故去毒害它们,致使它们种类从此灭绝,实在是不应该呀!
三、勿宰耕牛
牛能替人耕田,辛辛苦苦一生,到老了还不能避免被宰杀的命运,就是因为它不会说话。如果它能像我们一样会说话,会写字,一定会肝肠寸断,怒火中烧,骂主人忘恩负义,泯灭良心。
四、勿谋人之财产
每个人的财产,都是来自他的个人福报,并不是因为用谋略算计能轻易得到的。孔子曰:“富而可求,执鞭亦为;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富贵如果真正求得到,那我驾着马车也要去做;如果不能求得,那就还是顺从自己的喜好吧!
求尚且不可得,何况是谋取呢?即使勉强得到,也一定会伴随着祸患和灾难,得不偿失。
五、勿妒人之技能
他人的技能,无法谋取,所以就只好心怀嫉妒。但嫉妒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只能徒增自己的烦恼。
六、勿淫人之妻女
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世上没有哪个人不怜爱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没有谁不仇恨奸淫他人妻子女儿的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凡事推己及人,才会猛然觉悟。
七、勿唆人之争讼
有人喜欢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使别人因误会而争吵,甚至打起官司,对簿公堂。这种人怂恿他人打官司的目的,无非是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或者公报私仇,借刀杀人,这是很损阴德的行为。
八、勿坏人之名利
名,代表的是一个人身份;利,是一个人物质生活的经济来源。要想名利双收很难,但想毁坏他人的名利,却很容易。当人家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名利,却被人毁坏,怎么能不痛心疾首、恨之入骨呢?
九、勿破人之婚姻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人生大事,一对夫妻,关系着上承祖宗,下启后代,中间还要融洽亲属,其中都有深厚的因缘。无论在婚姻未成之前,还是在婚姻已成之后,只要是有意破坏,就会损伤自己的阴德。
十、勿倚权势而辱善良
有权有势的人,往往门庭若市,趋炎附势的人很多,只要一声招呼,立刻就会有很多人奉命行事,所以权势越大,越要谦虚低调。善良之人,应该得到尊重和赞叹,而不是受到欺辱。有权势,尚且不可以以势欺人,何况倚仗他人权势去凌辱善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