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旧影2
文/渡桥 本文首发于新浪博客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旧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5号。始建于1908年,建筑面积5359平方米,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9米,俄罗斯折衷主义建筑风格。
该建筑为砖木结构,平面对称布局,两翼前伸,呈凹形。一层窗间墙凸出两条仿条石横带,二层窗间墙则有一条深色水刷石横带,檐部做女儿墙,檐口出挑明显,檐下有精美曲线牛腿装饰线脚,檐上女儿墙在中央入口和两翼处处理成弧形。主入口门斗上部有较为复杂的装饰,入口采用塔斯干柱,拱门、小山花。与其上的二层阳台连成一体。窗子排列整齐,一层为矩形窗,二层窗上框为弧形,均做横条窗券额及琐石。外墙黄、白颜色,室内装修简单,建筑舒展大方。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作为“行政长官公署”时期的旧影)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
(作为“东省特别区公署”时期的旧影)
1908年11月1日,中东铁路在此设立警察管理局。下设海拉尔、昂昂溪、哈尔滨、绥芬河四个分局。1920年10月31日,北京政府颁布《东省物别区法院编制条约》,首次改称“中东铁路附属地”为“东省特别区”。1921年2月5日,北京政府批准建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1922年12月2日朱子桥(朱庆澜)被任命为东省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1923年3月1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在此成立。它是由北京政府设立的管辖中东铁路沿线地区的行政机构,其辖区为以哈尔滨为中心,西起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长春的铁路沿线地带。哈尔滨则包括道里、八区、南岗、马家沟、香坊、顾乡屯、三十六棚等地。该公署下设政务厅、市政管理局、地亩管理局、警察管理局和教育管理局等。首任长官朱庆澜,继任者王树翰、于冲汗、张焕相、张景惠。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伪满时期的“滨江省公署”旧影)
1932年伪滨江省警务厅、伪滨江省公署在此办公。1932年3月14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改为伪满东省特别区长官公署。1935年6月21日改为北满特别区公署,同年年底裁撤。首长称行政长官,掌理全区政务,负责军政、公安、司法、外交等行政事务,发布命令、制定特区内的法规、任免官员、管理军警。公署内设秘书、政务厅,厅下设总务科、内务科、教育科、实业科、承宣处、电务处。公署下辖东省特区地亩管理局、市政管理局、铁路路警处、特区警察总管理处、哈尔滨交涉署、呼伦贝尔交涉局、吉林铁路交涉局、黑龙江铁路交涉局等。1947年为哈尔滨铁路管理局临时办公楼,后为哈尔滨铁路二中。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少年宫。
(网上找到的老建筑修复前后的影像,感谢拍摄者。)
2005年1月31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哈尔滨市二类保护建筑。5月,使用单位自筹资金对该旧址进行保护维修,拆除后建夹壁墙恢复原貌,粉刷墙体,更换老化电线,规范电源线路,杜绝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