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向闺蜜吐槽,包括自己出轨和前夫隐私,被前夫告上法庭
近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公开判决书引发关注。被告人梁女士在离婚几个月后,又被前夫陈先生告了,起因是梁女士和闺蜜在车内的一次聊天。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陈先生与梁女士于2016年3月结婚,因陈某怀疑妻子出轨,双方于2020年12月初协议离婚。当月25日晚,梁女士在开车过程中向闺蜜诉说自己婚前的私生活情况,其中谈到自己的出轨行为及陈先生性冷淡等隐私问题。
同年12月29日,陈先生在行车记录仪中发现了聊天记录。此后,陈先生将前妻告上法庭。陈先生认为,梁女士与他人的聊天曝光了自己的隐私信息,严重影响了其个人形象和精神,侵犯了其个人隐私和名誉权,诉请法院判决前妻在QQ微信朋友圈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其3万元精神损失。
法院一审认为,梁女士向闺蜜倾诉目的是得到朋友的安慰,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中伤陈先生的心理。虽然梁女士与闺蜜聊到陈先生的私生活,但双方的聊天仅在车内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并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没有向公众曝光或故意公开的主观过错。
法院认为梁女士的行为并未造成陈先生精神的严重损害,也不构成隐私侵权,驳回了陈先生的诉求。
网友评论:这下全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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