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但不仅是制度的原子核
人们要过河,就要架设一座桥梁,于是,河水照流人照走。十字路上,不同方向如要同时通行,可以架设桥梁,则桥上桥下同时通行两不误,这种桥梁就是基于完全共识之上的制度;还可以设置红绿灯或交警指挥人们有序通行,这是基于部分共识或者强制力量之上的制度,因为它毕竟无法解决同时通行的矛盾,而且红绿灯变换的精确界限难以穷尽,只能强制解决矛盾。
可见,制度的本质是解决利益冲突的约定,是军事、经济、政府、金融等组织或体系的粘合剂或绑带,包括一切契约、协议、合同、规则、规定、法律……对约定的共识程度不同可有三类:(1)完全共识之上的约定,(2)部分共识之上(或妥协)的约定,(3)暂无共识但强制的约定(诸如霸者或王者条款,往往会发生公平正义问题),如税收、收入分配制度。
制度的维护需要成本,强制的,维护成本最高,需要庞大的司法执法者,国家的篱笆墙也需要武力守护。完全共识的,成本最低,当然,当制度内化成为人们下意识的文化或习惯,也就不再需要维护,但接近下一站就是寿命的终点。
新生制度也有寿命或“保质期”,随着时间流逝和形势的变化,也会失效或变成某种桎梏,例如古代的礼仪制度。制度只有据时更新,才能活下去。
约定就是信用,制度与信用,犹如波粒二象性,制度的生命在于信用。军事、经济、政府、金融等组织或体系之所以具有粘合作用,归根结蒂在于信用,信用是其基石、底线、原子核。如果失信于势,失信于人,一切制度,甚至组织体系都将土崩瓦解,就连语言文字的含义也是一种信用的约定,如果你把上理解为下,我把下理解为上,他理解为不上不下,则,地球上所有法律大厦都会倾塌,社会秩序也会崩溃。做人也一样,人无信不立,信守约定等于通行,正如有人所说:信用就是通行证,万两黄金不抵一分信用。
信用的善恶之分,与它的公平正义程度有关,例如,盗也有道……可见,信用不仅仅是制度的原子核,也是一切组织、机构、团体或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的原子核、最后屏障,一旦原子核爆炸,都要完蛋。仰望天空,大到日月星辰如若不照约运行,也早已撞得灰飞烟灭了(21.6.19,朝阳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