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劳动机会不能只靠学校提供
吴维煊
近日,《半月谈》刊发了一篇题为《杨浪浪:让城里娃爱上劳动课》的文章。该文记述了某小学教师在劳动教育融合课上教小学生制作鱼香肉丝的过程。
读了这篇文章,笔者感慨颇多。在学校教学生做鱼香肉丝,让他们体验劳动的过程,收获劳动带来的快乐,其出发点无可非议。但是,让几十个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完成鱼香肉丝的制作,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教学设备设施成本及原材料成本。因此,这注定不是一项能经常开展的劳动教育课。偶尔开展几次,对学生劳动意识的培养及劳动能力的提升是有限的。
劳动的重要性人人皆知。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及劳动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在大多数人看来,劳动教育的主体是学校,与家庭及社会关系不大。不可否认,劳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但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能力培养,学校并非最佳场域。
劳动教育需要时间和空间,需要与物互动。在同一时段进行多人参加的劳动教育,劳动过程可能会变得复杂,完成劳动任务的难度也可能会加大。以对学生进行自我服务劳动能力培养为例,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其最好的发生场域是家庭,而不是学校。以制作鱼香肉丝为例,父母教孩子做一道菜,对家庭而言是一件极其简单的小事。但若以班级为单位,全班几十个学生一起做鱼香肉丝,很可能是一件耗时耗力的大型活动。
在实施劳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的重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的培养,让学生认识到劳动的重要性,认识到劳动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学生形成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价值观。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学校应尽可能减少校园服务外包,把适合学生的劳动机会留给学生。
在实施劳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应该通过相关活动培养学生劳动的兴趣。但是,基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学校能提供的劳动机会是有限的。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不能仅靠学校,还要靠家庭。忽视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再怎么重视,教育效果都是有限的。只有家庭承担起劳动教育的职责,才能让劳动教育扎实有效。
在实施劳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的合作:首先,要帮助家长端正态度,让部分家长从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这一狭隘观念中走出来,加强对孩子综合能力的培养;其次,应通过布置劳动教育家庭作业的方式,让家庭成为学生进行劳动实践活动的重要场域;再次,教师要与家长进行深度合作,对学生的劳动能力进行客观评价,用科学评价促进学生劳动教育走向良性发展。
(作者吴维煊,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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