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苏扬州逸圃
逸圃东邻个园,在东关街356号,系民国初年钱业经纪人李鹤生所筑。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逸圃未对外开放。去时,逸圃大门未掩,进去后,工作人员催促离开,只得匆匆拍了几张后出门。
在扬州住宅园林中,园林多半建于住宅之后,唯逸圃园筑住宅左偏。大门八角形,门额上嵌“逸圃”二字刻石。进入大门,即抵园门。
迎面火巷北去,巷西为住宅五进,巷东有湖石假山贴墙而筑,委婉屈曲,壁岩森严,与墙顶之瓦花墙形成虚实对比。山旁原筑牡丹台,花时若锦。假山北头的尽端,原倚墙作五边形半亭,亭下有花厅三间,装修极精,外廊天花,皆施浅雕。
由花厅西行北折,于火巷东侧,辟一花瓶形门,题额“问径”,内有庭园一隅,置花木山石,其北为小轩三间。轩背置小院,沿磴道可达复道廊,即由楼后转入隔园。园在火巷尽头住宅之后,原以复道与山石相连,折向西北,有西向楼三间,面峰而筑。
后园昔有望月亭、紫竹林等景观,逸圃与苏州曲园相仿佛,都是利用曲尺形隙地布设,但比曲园巧妙,形成上下错综,境界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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