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在手如何用之有度(1)

蒋亦丰

开学第一天,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的李老师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寒假作业——家校观察记录本。寒假期间,班上一名学生因作业辅导与家长时有冲突,李老师便选取《椒江区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几个方法给家长支招,定期与家长沟通记录该生在家的表现,不断调整教育方法。正是因为家校共同合作的教育惩戒,该生的精神状态焕然一新,亲子关系融洽。

该地的细则为何有如此魔力?

戒尺如何把握好“刻度”

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当一些地方还据此准备自己的“实操手册”时,台州椒江区已经先行一步。

去年,椒江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出台了《椒江区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实施细则》,选取椒江二中、前所中学、学院路小学、洪家街道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开展教育惩戒工作试点,在教育惩戒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适用情形、实施规范和申诉及救济程序等内容上,进行全面探索。

“孩子还是要有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没有任何惩罚,教育的效果会打折扣。但惩戒的形式要因人而异,不能危害到学生的身心健康。”洪家小学一位家长的话,代表了家长们对这项改革的支持态度。

教育惩戒关乎师生的切身利益,在具体操作层面马虎不得。椒江区出台的细则对适合教育惩戒的学生行为作出严格认定,各校据此重新梳理校纪校规。校纪校规必须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惩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第。教师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一般教育惩戒。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应当报告学校,由学校决定实施较重教育惩戒。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决定实施严重教育惩戒前必须事先告知家长。

“细则对教育惩戒的各个流程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实操性强。”该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提及校纪校规需要备案,椒江则明确规定了备案时限、整改方式,即收到各学校上报备案的校规校纪、教育惩戒办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对发现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学校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其及时纠正。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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