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排污,一企被停产并罚款60万 | 是时候速读此文恶补下《条例》了|0906

今天是陪你进步的第888

9月3日上午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

现场送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要求广东省铸力铸材科技有限公司老厂区

(原珠海市斗门福联造型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立即停产整治!

并拟对其无证排污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60万元

事件回顾
2021年4月、7月,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两次对广东省铸力铸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其在没有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正常生产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排放污染物,于2021年7月20日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7月21日向其送达《责令停产整治听证告知书》(珠环责停告字〔2021〕4001号),告知该企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该企业的听证申请,7月27日向其送达《听证通知书》,并计划于8月6日上午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该案听证会。
由于疫情形势,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该听证会延期至9月2日下午召开。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于8月20日向该企业送达了告知延期召开的《听证通知书》(珠环听通字〔2021〕47号)。
处罚结果
9月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举行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9月3日上午向该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珠环责停字〔2021〕2号)。
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根据斗门区政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5批29号交办案件专案研究会议精神,以“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为原则,在《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下发当天,立即送达至该企业环保负责人,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制定整治方案,消除对周边居民产生的不良影响。
同日,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珠环听告字〔2021〕106号)拟对其无证排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60万元。
素材来源:珠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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