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正式实施!关于遗产继承,这些误解该澄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相关话题引发热议,新规会引发被继承人的甥侄与其子女争夺遗产?独生子女未来不能继承父母房产?类似传言与误读也多了起来。在此,我们为您澄清谬误,解读真相。
扩大代位继承人范围会引发甥侄与子女争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在遗产继承方面,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代位继承,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使得遗产无人继承的概率大幅降低。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教授刘智慧表示,甥侄的代位继承,是在逝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无法进行继承,且逝者的兄弟姐妹本人也已去世的情况下才会适用。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大小,表面体现的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亲属范围,实质上是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特别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尊重。
未来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
针对网传消息“未来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回应称,该消息不可信。子女继承遗产,尤其是独生子女继承遗产,在法律上没有设置任何的障碍,或者有重大的变更。法定继承是依据自然亲缘血缘关系来确定的,这方面没有任何制度的变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利明表示,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实质性变化,虽然将兄弟姐妹纳入代位继承人范围,但是要特别注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变化,第一顺序还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第一顺位存在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还不能继承,所以不能使用代位继承。因此“独生子女不能继承”完全是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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