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试 府试 院试
【县试 】
县试为童试考试中的第一场。童试是预备考试,通过才能取得秀才资格。
由县官主持,儒学署教官监试。
考前一个月,由县署公告考期,(公告)
童生向县署礼房报名。(属于礼部的下官对口单位)
报考人填写亲供、互结、具结
履历
本身姓名,年岁,籍贯,体格,以及容貌特征。
同时填写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存殁履历,过继的人要写本人亲生父母三代。(亲供)互结
考生取具同考的五人,写具五童互结保单,作弊者五人连坐。(五童互结保单)
具结
请本县廪生具保,称之「认保」。保其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保证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完成以上,方准考,名册分存县署。(廪保)
各县皆有考场,考四场还是五场由县官决定。普通科考棚,大小均座北朝南,最南有东西辕门,圈以木栅,有一大院,院北为正门,叫「龙门」,龙门后为一大院,供考生立院等候喊名。再北有三间大厅,中间为过道,考官坐西间,面东点名。再北有很多简易多排座位,供考生写作。
入场前,有「搜子」搜查考生全身,防止怀挟抄写等纸张入场。(挟抄)
每场一天,黎明前,由县官点名,童生带考篮,内装文具食物,戴校卡、准考证入场。如考生多,预先分排,每排五十人,院中立有糊纸灯牌,容易看清,依次渐行,点名入场。
先教官向考官一揖致敬,立考官背后,再集合做保廪生,次第向考官一揖致敬,立考官旁监视。童生点名入中厅大堂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此为「唱保」。如做保廪生对考生有疑时,立即县官查察或扣考,大堂上有酒水伺候。
考生按卷上座号,入座,衙役用牌灯巡行场内,考题贴板巡回展示,考生填涂准考证号,诸考生开始写作。
¨卷有红线横直道格,每页十二行每行二十字,发素纸两张以起草之用,唯题目及抬头字,草稿中亦需填楷书,考生不得将答案写于密封线外,违者作零分处理。
第一场为正场,录取较宽,文字通顺者即可录取,取者准许府考,以下各场是否参加,由考生自己决定。自第一场至末场,每场考试隔数日揭晓一次,第一场未取者,不能考第二场,文字较差者被淘汰,至末易能录取人数甚少,为录取秀才名额的二倍。再第一场取前列者,下一场提坐「堂号」,接近主试官,监试加严,或受面试,其人数以十名至二三十名为度。
各场考试不外四书文,试帖诗,五经文,诗,赋,策,论,性理论,圣谕广训等。题目、诗、文皆有一定格式,不能犯庙讳(已故皇帝名)御名(当今皇帝名)及圣讳(先师孔圣名),考试文不得少于三百字。
各场卷子十数张,界红线横直格,另附空白草稿数张,考试文正、草要全,文字必填相符。卷面有坐位号,交卷后姓名弥封。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题目、诗、文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全卷不得多于七百字。第二场为招覆,亦名初覆。试四书文一篇,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默写「圣谕广训」约百字,不得误写添改,第三场称再覆,试四书文或经文一篇,律赋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前场「圣谕广训」首二句。第四五场连覆,经文、诗赋、经文,姘文。
定制学署教官不准阅卷,以防作弊。每场限当日交卷,不给烛。考生完卷,分批开放龙门出场,谓之「放排」
考试揭晓,谓之「发案」,每次发案,鸣炮用吹手。发案用圆式,或日圈。取在第五十名以内,为第一圈。圈分内外两层,外层三十名,内层二十名,亦有不分内外,列五十名为一大圈。居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者,为第一名,只写坐号,不写姓名,逆时针排写,出50名圈者为出圈或叫出号,第二圈以下仿此。
末场考完,即将自第一场起当取考生,全数拆开弥封,用姓名发案,称之「长案」。取列
第一名者,曰「县案首」,无重大事故,无须再一路考至院考,照例「进学」,获取秀才功名。
考取前十名者为「县前十」,为一项荣誉,至府考时,需提坐堂号。
【】府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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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试】
亦称府考。封建时期的一种科举制度
清代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的考试。县试已录取的士子得以参加,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第一场为正场,取录者即可应考院试。
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和考试程序大体是一致的,其中以进士科
考试最为重要。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和会试与殿试。不过,在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
县试和府试分别由本县知县和知府主持,府试及格者称为“童生”。清朝的县试多在二月举行,府试多在四月份举行。
环节
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也称为童试。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县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院试;参加县试、府试的都称为“童生”,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合格后称为生员,不合格的仍旧是童生。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生
”,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文品、人品皆优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拔贡),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
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并且贡生可以朝选做官。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
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
鸦片战争后,科举的内容一下子就完全显现了与现代世界脱节的窘况,加上西学东渐和学校教育的崛起,科举制度
渐渐衰落。
【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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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由各省学政(清初顺天、江南、浙江称学政,其余称学道;后改以任职者原官的高下,分称学政、学道,雍正时废学道,开始一律称学政)主持的考试。经府试
录取的童生可参加。因为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又沿袭旧名学道,亦称道试。报名等手续与府县试
略同。学政于驻在地(一般为省城,亦有例外者,如顺天学政驻通州)考试就近的府、县。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揭晓称“出案”。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
三年之内两次,院考两场,考试内容与府,县考大致相同。
评卷由五百里外较远的书院山长或幕友当任。
第一场录取人数,为当取秀才名额之一倍,用圆圈揭晓,写坐号,不写姓名,称之「草案」。
第二场覆试后,拆弥封,写姓名,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县考,府考,院考三次末场,均为案首,俗称「小三元」。
乾隆年间,为防止保结廪生徇情受贿,与考生共同作弊,增加「派保」。府考后将录取考生名册,按五人一组,分配给若干派保廪生,先期公告,考生必须先请认保廪生,再请派保廪生,有认保派保双重保险,至院考才给准考。学政点名,认保派保廪生均在旁监视,遇考生有疑问者,随即查究或扣考,重则枷示。(派保公告
院考由「学政」主持。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每省一人,三年一任,学政考文童兼考武童,故加提督衔,全部官衔「钦命提督某省学政」,身份等同钦差,舆巡抚平行,三品以上官充任。
要求通三经以上,通五经者为上上《孝经》和《论语》为必选;大经的《礼记》《左传》可选一,也可都选;中经的《诗经》《周礼》和《仪礼》可选一经或二经;小经的《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可选一经,按指定段落默写,这一方面即可考记忆,又可考书法。一天里可休息三次,有人会送来饭食和清水,要入厕的,也有人专门引导并监视。黄昏时分,开始有考生交卷,只要拉动身边的小铃、就会有两人过来糊名,将考卷放入专用匣内,并收走一切物什,考生即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