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足协《2020行动计划》的一点看法与建议
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18日在武汉落幕。会议在总结2016年工作的同时,也对中国足球未来的工作进行部署,尤其是大会全票通过了《中国足协2020行动计划》。不过,初看这份行动计划,笔者对行动计划与目标的并无异议,而是对这份规划的“专业性”与“严谨性”存有一丝担心。
在这份行动规划中,中国足协对从2017年开始至2020年这几年期间的目标作出了明确的规划,不仅仅只是在注册球员人数等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指标,同时也将为实现目标而将采取的行动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都写得清清楚楚。应该说,相比以往中国足协出台的规划,有明显进步。
而且,对于未来几年中国各级国字号队伍也都明确了具体的成绩要求与奋斗目标。尽管外界依然有不同声音,认为这是“喊口号”,但有明确的目标总比没有目标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过去中国足协在成绩方面没有任何要求时,外界会评论称“中国足协连起码的目标与成绩都不敢提了”;如今提出了具体目标与成绩要求后,外界又评论称是“喊口号”。换而言之,在这部分人看来,不管中国足协怎么做,似乎永远都是错误的。
正如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在谈及此次行动计划中提出的目标时所说的那样,“这是协会反复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国字号球队的现状,我们提出了这个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个人认为不太容易,必须奋力一跳。而且,这4年我们还不能出现任何决策错误,不能再在前进的路上进行反复。所以,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坚决扎实地去推进。”
对于中国足协而言,重要的就是按照既定的目标,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努力争取去完成各项目标,包括实现计划中所提出的“中国国家队在2019年亚洲杯进入四强、中国国奥队需争取2020年东京奥运会入场券等。同时,国家队在国际足联排名中达到世界排名第70位(注:目前国足的最新国际排名为世界第81名)。
笔者真正想要对这份《行动计划》提出异议的,是拟定这份规划时,是否真的由专业人士草拟的?因为如果是由真正的足球专业人士来草拟这份计划,在具体的大赛名称、具体的时间节点等方面,恐怕就不会出现如此重大失误。
《2020行动计划》
譬如,根据《行动计划》(草案)中所列出的具体时间与目标,2017年的“国际足联U20世界杯”也就是外界通常所说的“世青赛”,确实将于今年5月底在韩国进行两年一届的世青赛,但亚洲区预选赛在2016年就已结束,中国队也就是97年龄段国青队在去年10月份于巴林进行的亚青赛决赛阶段比赛中小组赛就被淘汰。如果说这份草案是在2016年拟定的,当时拟定这样的目标倒也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世青赛是每两年进行一届,2017年在韩国进行世青赛后,2019年还将进行下一届。那么,中国足协在草拟计划时,为什么单单只提2017年世青赛、而对2019年世青赛只字不提?也就是说,对于下一届国青队亦即99年龄段国青队,就没有明确的指标与任务要求了?这其中的逻辑关系是什么?
从更为严谨的角度来说,中国足协在提出行动目标时,应该是在2018年写上“力争参赛资格”,因为2018年将进行下一届亚青赛(U19)决赛阶段比赛,也就是99年龄段国青队参赛,而下一届世青赛则是在2019年进行。
同样的道理,在“国际足联U17世界杯”方面也就是外界通常所说的“世少赛”,将于今年9、10月间在印度进行两年一届的世少赛。亚洲区预选赛在2016年就已结束,中国队也就是00年龄段国少队在2015年的亚少赛预选赛中都未能出线,也就是连2016年9月份亚少赛决赛阶段比赛都未能获得。如果这个行动计划是2016年草拟的,中国00年龄段国少队都已经被淘汰了一年,依然还在提“争取参赛资格”,这是不是有点“闹笑话”?
而且,在今年于印度进行的世少赛结束之后,2019年还将进行下一届。那么,为什么中国足协在草拟计划时,单单只提2017年世少赛、而对2019年世少赛只字不提?也就是说,对于下一届国少队亦即02年龄段国少队,就没有明确的指标与任务要求了?试问,中国足协如何进行解释呢?
说完U19、U16两支国青、国少队,让我们再来看一下U23队伍。对于《行动计划》中所提出的“U22亚锦赛”,笔者有些迷惑。的确,亚足联在2012年创办这项赛事时,的确定名为“亚洲U22锦标赛”,而且原本应该在2013年夏天进行。与此同时,亚足联决定:将奥运会预选赛亚洲区赛事与“U22锦标赛”合二为一,逢双数届赛事亦即奥运会亚洲区预选赛,获得前三名的队伍将获得代表亚洲参加奥运会的资格。后来经过协商,这项赛事首届被推迟到2014年1月份于阿曼进行,当时名称依然还是“U22亚锦赛”,参赛球员为1991年龄段球员。
但在2014年底,亚足联对亚洲大赛的赛事进行大调整,将“U22亚锦赛”改为“U23亚洲杯赛”,而且固定为两年一届,依然实施逢双数届为奥运亚洲区预选赛。2016年1月份在卡塔尔多哈进行的“U23亚洲杯赛”为第二届,因此,获得前三名的日本队、韩国队与伊拉克队代表亚洲参加了里约奥运会。
解释了这么多,于是,这个《计划》中的“U22亚锦赛”在2017年的目标是“小组出线”,是指的什么小组出线?已经不复存在的“U22亚锦赛”莫非是指“U23亚洲杯”?按照亚足联赛事安排,今年7月份将进行第三届U23亚洲杯预选赛,中国95年龄段队伍将组队参赛。那么,所说的“小组出线”是指“预选赛中小组出线”,还是指“决赛阶段比赛中小组出线”?如果说是“预选赛中小组出线”,则因为中国的江苏省已经在去年获得亚足联批准,将在2018年1月份主办第三届U23亚洲杯赛决赛阶段比赛,作为东道主,中国队已经自动获得了决赛阶段比赛资格。“2017年小组出线”目标已实现,那还要写进《计划》中的意义何在?
再更进一步,中国足协在这个《行动计划》中写明“2019年奥运会获参赛资格”、“2019年U23亚锦赛进入八强”,这本身是矛盾的。前面已经解释过,目前亚足联只有“U23亚洲杯赛”,在2018年1月份于中国进行的第三届赛事结束之后,第四届因为是逢双届赛事,也就成为了下一届奥运会亦即东京奥运会亚洲区预选赛。
按照亚足联正常的赛事安排,第四届赛事将在2019年先进行预选赛,只有获得预选赛小组出线之后,才能参加定于2020年1月份进行的决赛阶段比赛。那么,在《行动计划》中写上“进入八强”,意义何在?因为亚足联进行这一赛事的预选赛时,总共有15队将从预选赛中出线,何以界定“八强”?此乃其一。
其二,假设真的是第四届赛事安排在2019年进行,那么,草拟这份规划的相关人士,难道不清楚“U23亚洲杯赛”与“奥运会预选赛”已经合二为一?如果在U23亚洲杯赛上完成了进入八强的目标、不幸在1/4决赛中被淘汰,则意味着中国队根本就无法完成“奥运会获得参赛资格”的目标。前面已经说过,只有获得逢双数届U23亚洲杯赛前三名的队伍,才能拿到奥运入场券。
于是,这个计划拟定的目标难道不是“混乱”的?如果真的是为了实现目标,就应在“2020年第四届U23亚洲杯上进入前三名”,这才意味着中国队获得了奥运参赛资格。
写下这么多,笔者无意去挑战中国足协的权威性。而只是在看到这一系列目标之后提出些自己的疑问。当然,更有些让人迷惑的是,全体代表大会“全票”通过这一《行动计划》,是真不明白呢?还是存心想看中国足协领导们的笑话。至少,在我这样一个非足球专业人士看来,这个行动计划(草案)中所提出的一系列奋斗目标肯定不是足球专业人士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