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我们目前参照的核算办法其实就是财会2016 22号文,大家应该严格按照文件来执行。其实真的也不用头大,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正常有两种计税方式。一种是简易计税,一种是一般计税。简易计税算法简单,就是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当然还可能涉及差额扣除的问题,但是总体来说相对于一般计税都是很简单的,所以简易计税的核算我们看到没设置专栏了,直接就给了一个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二哥举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给大家,就是简易带差额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业务。假设劳务派遣公司向客户收取105万,其中94.5万是社保等费用,一般纳税人采取5%简易计税。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增值税=(105-94.5)/1.05*0.05=0.5万一般纳税人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也不存在期末结转问题,申报缴纳当期应纳税额时,直接借记本明细科目即可。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对一般纳税人来说,不仅是计算科目,更是缴纳科目,它记录了简易计税的全过程。一般计税因为算法相对复杂,所有直接用一个科目就比较混乱,所以就在应交增值税下设置了若干专栏,用于记录一般计税下增值税的计算过程。但是应交增值税仅仅是一个计算科目,实际缴纳却不在这个科目,而是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里面。应交增值税就涉及到期末结转的问题,需要把应交的增值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进行缴纳,把多交的增值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体现多交了。日常核算我们先在应交增值税下面把增值税算清楚,期末时候再根据算清楚的增值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进行申报缴纳处理。二哥前面无数次给大家说了增值税一般计税的原理,其实你购买产品和服务支付的增值税都是先行垫付的(并由销售方统一申报),待到你把这些产品继续往下流通时候,这些垫付的增值税可以退给你(抵扣或留抵退税)。垫付的增值税我们计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税务局未来要从你销售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中抵扣或者通过留抵退税退还给你。二哥税税念公司2021年8月销项税额10万,进项税额8万,期末应缴纳增值税2万。这个时候需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缴纳,结转后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是0。二哥税税念公司2021年8月销项税额8万,进项税额10万,期末应缴增值税0,尚未抵扣或者退税的留抵税额2万。注意,这里描述的是尚未抵扣或者尚未申请留抵税额2万,并非是公司多交增值税2万。所以不需要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不做结转,待到后期抵扣或者留抵退税即可。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中我们看到2万也是体现的留抵税额,而不是期末多交增值税。所以,期末留抵不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去,这样会和真正的多交混淆在一起,也无法和增值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和32栏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匹配上。未交增值税借方反应的是多交的增值税,什么时候是多交呢?1、有预缴增值税,但是应交增值税又是留抵,这个时候整体是同时存在留抵和预缴的,你把留抵转到未交增值税,那就无法反应真实的情况了。都混在未交增值税里面。这个时候只需要把预缴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借方即可。2、当期缴纳当期的增值税的情况,已交税金专栏是用于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但是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当月税款都在下月或下季度申报缴纳的一般纳税人,也不存在这个栏次的使用。如果有,同时又是留抵的情况,那么就是多交的形成,需要把这部分结转到未交增值税去。最后!留抵的情况等它在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实际上就是企业垫的尚未抵扣或者退税的部分。后期如果有抵扣,那就合并后期的销项重新计算,如果留抵退税,直接通过进项税转出核算。如果尚未处理,那么期末在资产负债表列示的时候,这部分借方数据就是企业额资产(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所以,看完,你觉得期末留抵的情况,是否还需要转到未交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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