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问答精选:南昌一医生微博晒回扣,院方调查后回应:消息不实,玩笑所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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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网友@Tao韬GT今年9月6日发布的一条微博被网友挖出,瞬间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医院方面回复:经调查,网上所发内容不属实。事情真实情况到底如何目前尚不得而知,医法汇在此对该条微博内容及整个事件做简要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果该医生确实存在收受回扣问题,那么仅按照他自己晒照的5500元来讲,就足以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与一般商业活动中的商业受贿相比,医药领域的商业受贿有其自身的行业特点。由于贿赂所导致的医药价格和医疗费用增加,必然严重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除刑事责任外,医生拿回扣还需承担行政责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务人员岗前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均对医务人员应当廉洁行医做出要求。医生收受回扣不仅侵犯了其职务的廉洁性更损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患者的身体健康。今年9月份,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全省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7年9月至12月在全省统一开展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对2015年至今以来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医药销售“回扣”等贿赂行为并对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医生拿回扣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必然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收受回扣,不管数目的多少,都已经违背了医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

在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背景下,这起“医生微博晒回扣”走红网络事件,无疑更加促使了医患关系的对立,更有损医生救死扶伤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它使以药养医、医德缺失的话题再次登上了风口浪尖,引发公众对医院及医务人员从业风气的深深质疑。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事彻查到底,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医院及医务人员也应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德建设,提高医疗技术,优化服务质量,化解医患信任危机,重塑“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医法汇”认为,大家对“医生微博晒回扣”事件应当理性对待,人生在世总有生老病死的时候,医生是我们生命健康的保护神,任何一个行业也难免有“蛀虫”的存在,不要让一个“污点”脏了医患之间洁白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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