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溪州铜柱》——战后双赢的典范性纪念碑

溪州铜柱

溪州铜柱的安放出——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

在大家熟知的芙蓉镇的石板街巷深处的“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里,藏有一件国保文物——《溪州铜柱》,这里冷冷清清,和拥挤不堪、人声鼎沸的“刘晓庆米豆腐店”形成强烈的反差。

拥挤不堪的“刘晓庆米豆腐店”

溪州铜柱建造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年) ,正月开铸,七月告竣,八月镌文,十二月立柱。因这一带古时候叫下溪州,所以铜柱名曰“溪州铜柱”。铜柱下为圆形,上端为八方形,每方宽15厘米,直径39厘米, 除顶部有残损外其他保存完好,柱身的八个面上前后相接地刻写着2600余字的铭文。铭文记录了10世纪发生的“溪州之战”的经过,内容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马楚天策府学士李弘皋撰写的《复溪州铜柱记》,由散文体的“记”和七言韵文体的“颂”组成,其后有监造官的题名;第二部分是溪州与马楚政权盟誓的誓状,包括誓词和一份19人的立誓者题名。

1961年3月4日,溪州铜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溪州铜柱初立何地,历说无考,尚无定论。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溪州铜柱第一次迁移,这次移动范围在古黔安(今会溪坪)河滩——岩柱湾一带;

北宋天禧元年(1017年),溪州铜柱因战争从岩柱湾一带迁于明溪城;

北宋至和二年(1055年),溪州铜柱被宋军掳走,嘉佑二年(1057年),宋军归还溪州铜柱。重新立于古黔安茶滩之上;

清雍正三年(1725年),湖南彝陵总兵周一德,假借天命神助推倒铜柱;

清朝中期,溪州铜柱柱上铜顶被盗,沉于江心,柱内铜钱也被盗抢;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永顺府知府张曾扬建亭保护溪州铜柱,民国年间,溪州铜柱保护亭被毁;

1969年春,因湖南省沅陵县修建凤滩水电站,铜柱迁移至永顺县王村丛山包竖立,并建亭保护。

1990年6月,永顺县文物管理所将溪州铜柱移至王村河码头的“王村湘西民俗风光馆”陈列保护。

铭文局部

铭文局部

铭文局部

铭文局部

关于溪州铜柱的来历简述如下:(内容主要来自2004年“法学期刊”)

唐“安史之乱”后逐渐形成的藩镇割据势力至唐末进一步膨胀,最终导致唐朝灭亡和五代十国延续半个世纪的分立局面,其中包括马殷割据湖南建立的楚政权。马殷(852—930年),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县)人,唐末应募从军,在南方群雄争战中,逐步成为潭州刺史、湖南节度使,武力控制了湖湘地区,开始经营割据政权。开平元年(907年)四月后梁代唐“,殷遣使修贡,太祖拜殷侍中兼中书令,封楚王。”既封楚王,仍请依唐诸王行台故事,置诸天官幕府,有文苑学士之号,知诏令之名,总制二十余州,自署官吏,征赋不供”,初具独立王国的规模。天成二年(927年),后唐加封马殷楚国王。马殷乃仿效天子体制,“以潭州为长沙府,建国承制,自置官属。”马楚王朝达到其全盛时期,辖武安、武平、静江节度使共22州,包括今湖南全境和广西大部、贵州东部、广东北部。马殷死后,其子希声、希范、希广、希萼、希崇等相继袭楚王位,直至后周广顺元年(951年)亡于南唐。

楚王马殷统治时期,政治上采取上奉天子,下抚士民,内靖乱军,外御强藩等政策,使人民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以致马殷死后,湖南还有人为其立碑以歌功颂德。这是“蛮夷”区域称雄的溪州彭氏与马殷王廷相安无事的主要原因。

马殷死后,其次子马希声即位三年后就死后,再由马殷第三子马希范即位(932—947年)。马希范在位期间,因其刚愎自用,卖官鬻爵,穷奢极欲,搜刮无度,百姓怨声载道。

此时羽翼渐丰的溪州刺史彭士愁乘机起兵叛楚。由此爆发著名的溪州之战。显然,马希范政权的倒行逆施,是爆发溪州之战的主要原因。

史料记载,后晋天福四年(939年),溪州刺史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发生溪州之战。彭士愁战败后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年)与马希范议和,把战争的经过和议和的条款,镌刻于铜柱之上。

马希范以战胜者的姿态,与失败者订立平等互利和约,向诸“蛮”炫示马楚王国的威德大度,有助于树立王国统治者的仁德形象,掩饰其穷奢极欲,肆意搜刮的恶政造成的人心浮动。

至于彭士愁,战败请降,能免除溪州彭氏灭顶之灾已属万幸。立柱言和,保留权位当然是其求之不得的最佳结局。

这里大体介绍一下彭士愁,彭士愁的父亲彭瑊是唐末黄巢起义时的地方军阀,后因五代十国中吴国的压迫而向西投奔楚国。彭瑊先后被授以辰州刺史、溪州刺史之职。自910年任溪州刺史时起,他在逐步统一了酉水流域土民各部,赶走了早期溪州首领吴着冲,随后又统一了惹巴冲,成为了新的土家族首领。923年,楚王马殷任命彭瑊为靖边都指挥使兼溪州刺史,领上、中、下溪州及保靖、永顺等州,是开湘西彭氏土司的八百年基业 。

评价:五代十国时期树立的溪州铜柱,是华夏政权妥善处理民族纷争的历史见证,是渝湘鄂黔毗邻地区少数民族土司制度逐步形成的里程碑。作为确定独立国家政权与其附属少数民族羁縻政权关系的基本法律,铜柱铭文具有誓约的特质,并以其无可置疑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为缔约双方所谨守奉行;在巴楚民族文化圈,乃至中华大地具有较大的示范效应。(摘自2004年“法学期刊”)

溪州铜柱铭文内容

《复溪州铜柱记》

天策上将军、江南诸道都统、楚王希范。

天策府学士、江南诸道都统掌书记、通议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李弘皋撰。

粤以天福五年,岁在庚子,夏五月,楚王召天策府学士李弘皋,谓曰:“我烈祖昭灵王,汉建武十八年,平征侧于龙编,树铜柱于象浦。其铭曰:'金人汗出,铁马蹄坚,子孙相连,九九百年。’是知吾祖宗之庆,撤绪绵远,则九九百年之运,昌于南夏者乎?今五溪初宁,郡帅内附。古者天子铭德,诸侯计功,大夫称伐,必有刊勒,垂诸简编,将立标题,式昭恩信。敢继前烈,为吾纪焉。”弘皋承教濡毫,载叙厥事:

盖闻徉坷接境,盘瓤遗风,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上古以之要服,中古渐尔羁磨,泊帅号精天(夫),相名决氏。汉则宋(宗)均置吏,稍静溪山,唐则杨思兴师,遂开辰、锦。迩来豪右,时态陆梁,去就在心,否减由己。

溪州彭士愁,世传郡印,家总州兵,布惠立威,识恩知劝,故能历三四代,长千万夫。非德教之所加,岂简书而可畏。亦吾(无)辜于大国,亦不虐于小民,多自生知,因而善处。无何忽乘间隙,俄至动摇。我王每示含弘,尝加姑息。渐为边患,深入郊折;到掠耕桑,侵暴辰、澄;疆吏告逼,郡人失宁。非萌作孽之心,偶昧哉兵之法;焉知纵火,果至自焚。

时晋天子肇造王基,倚注雄德,以文皇帝之徽号,继武穆王之令漠,册命我王开天策府。天人降止,备物在庭。方振声明,又当昭泰。眷言僻陋,可俊绥怀。而边鄙上言,各请劲命。王乃以静江军指挥使刘勃,率诸部将,寸(付)以偏师。征鼓之声,震动溪谷。彼乃弃州保险,结寨凭高,唯有鸟飞,谓无人到。而刘勃虔遵妙算,密运神机,跨壑披崖,临危下瞰。梯冲既合,水泉无汲引之门;樵采莫通,粮模乏转输之路。固甘铃甲,岂暇投戈?彭师果为父输诚,束身纳款。我王憋其通变,爱降招携。崇侯感德以归周,孟获畏威而事蜀。

王曰:“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著龟。吾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所不为。”乃依前奏,授彭土愁溪州刺史,就加检校太保。诸子将吏,咸复职员;锡赛有差,像安其土。仍颁凛粟,大贩贫民。乃迁州城,下于平岸。溪之将佐,衔恩向化,请立柱以誓焉。

於戏!王者之师,贵谋贱战,兵不染。

芙蓉镇广场上的溪州铜柱复制品和溪州之战战后议和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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