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州,自洪武九年(西元1376年)改德庆府为德庆州开始至民国元年(西元1912年)改为德庆县结束,历经536年,是德庆历史上一个重要时期。史载:洪武元年(西元1368年),改德庆路为德庆府。洪武二年(1369年),废封州,原封州辖封川、开建二县改隶德庆府。此时的德庆府下辖端溪、泷水、封川、开建四县。洪武九年(西元1376年),降德庆府为德庆州,废附郭县端溪县,县地由德庆州直辖,下辖泷水、封川、开建三县,属广东布政使司肇庆府。明朝代元,废“路”统一改称“府”。洪武元年改德庆路为德庆府乃全国统一改称(同年,肇庆路也改为肇庆府)。至于为什么在洪武九年(西元1376年)降德庆府为德庆州。则与另一项标准改变有关。明代以前,郡州县的上中下等级是按照户口的多少来划分的,并根据不同的等级,配置相应的职官。但明朝在等级的标准上作出了改变,不再按户口而是按田赋的多少来分别府、县的等级。《明史·卷七十五》记载“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再据嘉靖《德庆州志·食货》记载,直到洪武二十四年,德庆州夏税秋粮加起来仅四万石,刚经历改朝换代战乱不久的洪武初期德庆府税粮应当更少。也就是说洪武初年德庆府田赋连十万石四成都不到。作为“府”并不合适,于是降府为州。
附记:《德庆散州之谜》?读之更谜矣
近日,有读者转发云浮周某的一篇网文《德庆散州之谜》给笔者。读之,发现满篇胡言。
周某在文中言“德庆县与历史上的德庆州不能相提并论,德庆县只是德庆州的局部分支而非直系继承,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周某所说历史上的德庆州在民国元年改为德庆县,相关的行政区域界线、治所均未做调整。何以说德庆县只是德庆州的局部分支?
周某说:“历史上的德庆州是散州而非直隶州,但却又能像直隶州一样领治三县,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非常鲜见的,所以就给后世学者留下了一个难解之谜。”又说“因为德庆州是散州不是直隶州,原则上与县等级相同,但实际上德庆州又下辖三县,即泷水县、封川县、开建县,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极为罕见,而且历史文献并未解释其中的原因。”然后自问自答,答非所问。简而言之,在周某文中德庆州辖县是非常罕见,是因为德庆特别的历史背景才辖县的。简直荒唐!明代的德庆州,不应称之为“散州”,当称之为“属州”。属州,即属府之州。是时,广东布政使司四个属府之州(分别为肇庆府德庆州、广州府连州、高州府化州、廉州府钦州)皆辖县。周某稍微放眼全省而不是将目光局限于西江中游一隅之地,亦不会说出如此荒唐话。《德庆散州之谜》徒增迷惑,一文不值。周某过于自信,不屑于查阅文献,终而闹出笑话,引人掩口而笑。
作者:何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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