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时遭受表哥伤害,20岁时可以告他吗?
永远的创伤
“你好漂亮,真想娶像你这样的老婆...”10岁的小美听到15岁的表哥对自己说的话,感到十分茫然无措。趁小美家里没人,表哥对小美实施了性侵害。
从那以后,表哥总是会在家人面前用奇怪的眼神盯着小美,甚至暗中骚扰小美。这也导致了小美在青春期患上了抑郁症,同时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不敢打扮自己,只想把自己吃胖,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有安全感。
父母离异,小美也尝试过告诉妈妈,但妈妈只是劝说小美家丑不可外扬,怕亲戚朋友闹翻伤了大家的脸面......
10年过去了,20岁的小美无法承受如此持久的伤痛,想要施害者为其伤害自己的行为负出相应的代价。
可是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如今20岁的小美还能把伤害自己的表哥推上被告席吗?
法律的支持
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权利、司法机关及时处理案件,稳定社会法律秩序,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在刑法和民法中,对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权利人行使权利都规定了一定的时效,具体表现为刑法上的追诉时效制度和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制度。法治君就以本案为例,从这两个时效出发,分析小美还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让表哥为伤害自己的行为负出代价。
刑法怎么说?
首先,从刑法上分析,性侵可能涉嫌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小美的表哥实施侵害行为时15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只是,事情已经过去10年了,如果小美有证据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会不会立案侦查呢?这就是关于刑法上的追诉时效问题。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们知道,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也就是说本案的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小美掌握了证据,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表哥承担相应的的刑事责任。
民法怎么说?
其次,从民法上分析,小美在遭遇表哥性侵害后,患上了抑郁症,同时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因此,小美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年满18周岁时起算。如今20周岁的小美完全可以依据有利溯及的原则,适用民法典向表哥请求损害赔偿。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不止一例,法治君在此呼吁家长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勿消极处理问题给未成年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来源:原创 法治调研君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