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打老师案二审维持原判,常某还会向老师“负荆请罪”吗

【家教智慧 第895期】

自从河南常某20年打老师案件流入媒体后,引发了人们广泛的议论。对于打人者常某,有人同情,有人愤慨。

7月10日,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当庭表示上诉,其家属也不认可判决结果。

8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与一审前后不同的是,一审宣判前一天,其父向记者表示,如果判常某有罪,就要追诉20年前打他的老师。法院宣判后,常某情绪激动,当庭表示不负,要上诉;而二审前,常某写下万言忏悔书,并委托律师送至当地教育局并公之于媒体,希望父亲代他在教师节那天“背上荆条”效法古人亲自去学校给被打的张老师“负荆请罪”,以洗刷他对张老师和全体教师群体所犯下的弥天大错!

但是,在二审结果出来后,常某家属对 “维持原判”的判决却表示感到突然和意外,“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正联系律师,考虑申诉。(7月19日新京报)

二审前,有人曾询问常某的代理律师,常某的万言忏悔书是出自真心,还是在为二审改判打出的一张“感情牌”?代理律师称常某书忏悔书出自真心,并称一审后,常某父亲“将会坚持上诉到底,无论追诉结果怎样,都一定告他(指老师张某林)”的话语只不过是一个老父亲对深陷困境中的爱子的护犊情深,在爱子一审宣判之后情绪崩溃后的“过激言论”。他们这次将会听从律师安排,不再追诉张某林老师。

现在宣判结果出来了,常某和家属对 “维持原判”结果却表示“感到突然和意外”“正联系律师,考虑申诉”的说法和做法却与其律师此前的“解释”并不相负,令人意外。这不得不令人怀疑,二审前常某和家人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常某开脱罪责的“秀作”而已,并非出自内心、真心,不过是为了博得法官和人们同情、达到为常某减刑甚至免罪而打的 “一张牌”。

但天理昭昭,法不容情。法官虽然也是有情人,但情归情,法归法,法不容情,我想,通过一审,二审,法庭对常某的判决应该是公正的。因此,常某及其家属,当丢掉幻想,面对现实,如果希望法律真的能“网开一面”的话,那就真心悔过。不过,这个悔过不仅是靠“空口的白话”和“苍白的文字”,而是要靠行动——实际的行动。

教师节马上就要到了,常某及其父母能否兑现自己“负荆请罪”的承诺,对常某及其家长来说,比“考虑申诉”更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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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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