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全鉴》非命(中)
非命(中)——人定胜天,事在人为,与天斗,其乐无穷
【原文】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①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②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③。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亡④。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之体者乎?则未尝有也。
【注释】
①由:当作“为”。
②员:当作“运”。
③“刑”下当有一“政”字。
④“或以命为亡”下应有“或以命为有”一句。
【译文】
墨子说:“凡发表言论、写作文章的原则,不能不先树立一个标准。如果言论没有标准,就好像把测时仪器放在转动的陶轮上。即使工匠很聪明,也不能得到正确的时间。然而现在世上的真假,不能得到辨识,所以言论有三条标准。哪三条标准呢?墨子说:“有考查本源的,有推断原委的,有实践应用的。”怎样考察本源呢?用天帝、鬼神的意志和圣王的事迹来考察它。怎样推断原委呢?用先王的书来验证它。怎样把言语付诸实践呢?是把言论变为刑法政治。这就是言论的三条标准。
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有的认为天命是有的,有的认为天命是没有的。我之所以知道天命的有或没有,是根据众人所见所闻的实情才知道有或没有。有听过的,有见过的,才叫“有”;没听过的,没见过的,就叫“没有”。然而为什么不试着考察百姓的实际情况呢?从古到今,自有人类以来,有曾见过命的形象、听过命的声音的人吗?从来没有过。如果认为百姓愚蠢无能,他们的所见所闻不能当作标准,那么为什么不试着考察诸侯所流传的话呢?从古到今,自有人类以来,有曾听过命的声音、见过命的形体的人吗?从来没有过。
【原文】
然胡不尝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为不然,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其在汤、武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则岂可谓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后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传流矣,今故先生对之①?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②大夫,慎言知③行,此上有以规谏其君长,下有以教顺其百姓。故上得其居长之赏,下得其百姓之誉。列士桀大夫,声闻不废,流传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见命焉”。
【注释】
①故:依孙诒让说作“胡”。对:即怼,愤恨。
②桀:通“杰”。
③知:当作“疾”。
【译文】
那么为什么不去考察圣王之事呢?古时圣王,举拔孝子鼓励人们侍奉双亲;尊重贤良,鼓励人们多做善事,颁发宪令以教诲人民,严明赏罚以奖善止恶。这样,则可以治理混乱,使危险转为安宁。若认为不是这样,那么,从前桀搞乱了国家,汤治理好了;纣搞乱了国家,武王治理好了。这个世界未变,百姓也不变,君王改变了政令,百姓就容易治理了。在汤和武王时就得到了治理,在桀、纣时则变得混乱。安宁、危险、治理、混乱,原因在于君王所发布的政令,这怎能说是有“天命”呢?那些说有“天命”的,并不是这样。
现在主张有“天命”的人说:“并不是我在后世说这种话的,自古时三代就有这种话流传了。现在先生为什么反对它呢?”答道:“主张有“天命”的人,不知是从前三代的圣人和善人呢,还是三代的残暴无能的人?”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古时候有功之士和杰出的士大夫,说话谨慎,行动敏捷,对上能规劝进谏君长,对下能教导百姓。所以上能得到君长的奖赏,下能得到百姓的赞誉。有功之士和杰出的士大夫声名不会衰落,一直流传到今天。天下人都说:“是他们的努力啊!”必定不会说:“我见到了命。”
【原文】
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缪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弋①,内沉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使下不亲其上,是故国为虚厉②,身在刑僇③之中,不肯曰“我罢不肖,我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虽昔也三代之穷民,亦由此也: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长,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使身至有饥寒冻馁之忧,必不能曰“我罢不肖,我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穷”。虽昔也三代之伪民,亦犹此也,繁饰有命,以教众愚朴人久矣!
【注释】
①田猎:打猎。毕:打猎用的带柄的网。弋:用带绳子的箭射。
②虚:空虚无人。厉:后代绝灭。
③僇:通“戮”。
【译文】
所以从前三代的凶暴君王,不改正他们过多的声色享受,不谨慎他们内心的邪念,在外则驱车打猎,网兽射鸟,在内则耽于酒色,而不顾国家和百姓的政事,大量做无用的事,暴虐百姓,使下位的人不敬重上位的人。所以导致国家空虚,百姓亡种,自己也遭受杀身之祸。但他们不认为是“自己平庸无能,不善治理政事”,而是认为“自己命中本来就要灭亡”。即使是从前三代的贫穷的人,也都是这样的:对内不能好好地对待双亲,在外不能好好地侍奉君长,厌恶恭敬勤俭而喜好简慢轻率,贪于饮食而懒于劳作,衣食财物不足,以致有饥寒冻馁的忧患。但他们不认为是“自己懒散无能,不能努力地劳作”,而是认为“自己命里本来就该受穷”。即使是三代虚伪的人,也都是这样的,他们粉饰有“天命”的说法,以教唆那些愚笨朴实的人,已经由来已久了。
【原文】
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①,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②国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③不国亦言命之无也。于召公之《执令》亦然:“且④!政哉,无天命!惟予二人,而无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⑤。”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注释】
①居:应为“虐”。
②不:疑作“百”。
③三:应为“三代”。
④且:通“徂”,往、去之意。
⑤不自降天之哉得之:此句当作“吉不降自天,自我得之。”
【译文】
圣王十分担忧这个问题,所以把它写在竹帛上,刻在金石上。在先王的书《仲虺之告》中说:“我听说夏代的人诈称天命,在天上发布命令,所以天帝痛恨他,覆灭了他的军队。”这是说夏朝的君王桀主张有天命,汤与仲虺共同非难他。先王的书《太誓》中也这样说,道:“纣王实行夷灭酷虐之法,不肯侍奉上帝,抛弃他的祖先,不祭祀天地神灵,却说:'我有天命!’不纠正自己的罪过,天帝也因此抛弃了他而不去保佑。”这是说纣主张有“天命”,武王作《太誓》反驳他。在三代百国之书上也有这样的话,说:“你们不要崇奉有天命。”三代百国之书也都说没有天命。召公的《执令》也是如此:“去吧!要虔敬!不要相信天命。只有我俩没有说这种话,吉祥并不是上天降下的,而是我们自己得到的。”商、夏时的《诗》《书》中也说:“天命是凶暴的君王捏造的。”
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想要辨明是非利害的原因,对于主张有“天命”的人,不能不强烈反对。主张有“天命”的人,是天下的大祸害,所以墨子反对他们。
【解析】
天命思想在社会生活中体现出人们悲观无望的人生态度,其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深远广大,墨子针对此现状提出“非命”,并提倡强力从事与之相辅助,其人定胜天、事在人为的自信充分鼓舞了人民的生存斗志。
本篇首先提出,做所有的事都要符合“本”“原”“用”的三条标准,因此也以此来检验“天命”的说法。然后,文章逐一个加以论述。
作者指出,就“本”而言,上古时代,社会和百姓不改变,而汤、桀之时有治乱之别,可见,缘于统治者所采用的政令,而非得之“天命”。就“原”而言,如果有耳闻目见便可称为存在,那么,自古以来,没有人见过或听过“命”,所以是不存在的。同时,先王的书中也都记载是没有“天命”的。就“用”而言,从“三代之暴王”,到“三代之穷民”,再到“三代之伪民”,都不纠正自己的罪恶,反而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最终招致亡国杀身之祸。所以,对于有“天命”的说法,“不可不疾非也”。
非命论最重要的价值在于打破儒家那套贵贱差等、贤愚贫富皆由天定的宿命观,坚信人世所有不平等,后天皆可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