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事故猛于虎,安全警钟要常敲
文丨崔桂忠
9月11日0时许,大连市普兰店区一住户家中液化气罐泄漏并引发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事发当日,大连市召开燃气安全生产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隐患,以实际行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这次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在更普遍的意义上,事故已从多个方面发出严肃的提醒和沉重的警示,我们应以此进行全面审视和深刻反思,常敲安全警钟。
燃气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环保政策、关系到众多企业和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燃气安全关系到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的福祉。如果说燃气猛于虎并不过分,事实上燃气的危险性远远大于猛虎,每次燃气事故造成的后果都令人揪心!
7月12日,上海市奉贤区一居民家中液化气钢瓶泄漏发生爆炸后燃烧,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37人重伤)。
6月4日22时31分许,兰州市城关区某住户家发生瓶装液化气泄漏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部分房屋及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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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统计:2021年上半年度,国内(不含港澳台)燃气事故544起,其中重大事故1起;造成71人死亡,412人受伤;事故分布在全国31个省份、215个城市。
燃气爆炸威力有多大?据悉,家用液化气罐一般是10升装,它爆炸时相当于150公斤TNT炸药的威力,足以炸毁两层楼房。
任何地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都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大连这次燃气爆炸事故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缺失,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
“祸患常积于忽微”,无论是燃气企业、用户还是监管部门,都必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燃气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如,燃气安全进校园、进社区等,及时解决各种影响安全用气的因素,使人们在使用燃气的同时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加强对用户燃气设施的检查。要加大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开展老旧小区管道燃气设施检查维护,强化对天然气门站、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宾馆、餐饮场所的安检。
加强燃气安全事故法规的建设。首先应该明确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对燃气设施的管理界限,明确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及相应的责任人。其次推行和完善燃气用具的安装和维修许可制度,规范安装和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
燃气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在节日期间,居民用户户内燃气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马上中秋假和国庆小长假将至,安全用气决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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