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大医院,向医药代表发出禁令
来源:赛柏蓝
整理:知微
多家大医院发出禁令:无备案,不接待
今日,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平台发布:严禁医药代表进入我院门急诊区域的重要通知。
通告显示,根据近期多次信息反馈,医院发现有少部分医药代表无故擅自进入门急诊区域活动,甚至进入医生诊室进行非诊疗活动,扰乱医疗秩序,目前经调取监控,已锁定部分医药代表与相关医师,如再次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医务处将暂停医师处方权和职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药学部将对医药代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请各医药代表识别二维码填写真实信息,药学部审核后将统一制作接待证,无接待证者不接受预约登记及拜访。
请各医药代表遵守相关规定,不随意进入诊疗区域,一经发现有违反者,将对相关产品进行限量。
通知也附上了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医药代表信息登记及预约接待流程:根据相关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来访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即日起我院实行医药代表扫码预约制,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接待当日只限接待事先预约人员,感谢您的配合!
接待时间:每周三(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接待内容:1.相关产品资料及信息;2.会议有关事宜;3.反馈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具体信息登记及预约接待流程如下:
1.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药学部-医药代表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信息登记后,领取接待证,方可进行预约!无接待证者一律不接受拜访!
4.打开药学部-医药代表接待预约单,根据预约单内容进行填写并提交。
5.请根据预约时间准时拜访。
事实上,自医药代表备案制实施以来,已经不仅一家医院明确对医药代表下达禁令,这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医药代表备案制已经正式落地:
8月中旬,浙江某三甲医院向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家卫健委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凡在本院进行药品学术推广的相关人员必须实行备案登记。
8月11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向各医药公司通知称:医药公司业务员及厂家代表不能随意进入药库及办公区域,一周指定2天送药时间,其余时间不再接待,只允许一名业务员前往,且不得在工作场地逗留。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其他部门表示,医院一直在狠抓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严禁回款及统方行为,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生诊室及办公室等地,违者将停用该厂家相关药品。
7月27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发布公告,要求各医药从业人员(制药企业的所有销售人员、医药代表;配送公司的商务代表、送货员等)将相关信息在药学部备案,即日起,不再接待未备案的医药代表。
这主要来源于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据了解,该办法经过了长达两年多的两次征求意见,并最终于2020年9月22日发布,12月1起正式施行。按《办法》,医药代表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7种行为被严禁。
随着备案制的正式实施,此次多家医院向医药代表发出禁令的现象,只会是个开始。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的备案和管理负责,也意味着其对医药代表的聘用、登记和管理负责,这将医药代表和药企直接绑定。备案制启动的那一刻,医药代表的工作透明化,并且与药企捆绑,由药企直接负责。
对此,曾有业内人士告诉赛柏蓝:外企因为合规比较严,比较少的涉及回扣问题,因此他们的执行相对简单,只是备案就可以了。但很多内资企业的应对方式,是建立分公司,跟总公司是平行关系,把医药代表的编制迁出来。如果出了什么事,则直接向分公司这个法律实体追究法律责任,不用联系到总公司。
但业内普遍认为,医药代表备案制施行以后,面对面拜访的受限以及营销合规化将成为行业的大势所趋,很多企业都将面临较大的销售挑战,传统以销售指标为主要核心的带金销售则必须要转型,企业要随之作出调整:比如重新梳理销售制度和日常的考核管理,调整产品结构。
此外,医药代表自身也要进行能力升级,提高学术推广的能力,并且寻找新的销售渠道和触达目标人群的方式。
正如国家药监局相关领导在11月28日的讲座中表示,随着备案政策的实施,医药代表的价值将被重塑和调整,没有学术推广能力的代表将必面临淘汰,医药代表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备案制已经明确了备案的平台和药企的责任,也对医药代表的未来工作形式作了引导,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备案制仍有较长的一段路需要实施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