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论语#14.8【2017-6-20】
#每日学论语#14.8
【原文】 子曰:“为(wéi)命,裨谌(bìchén)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译文】 孔子说:“(郑国形成内外政令的过程真是一丝不苟啊!)拟定的各种政令,总是先由裨谌撰稿起草,然后由世叔推敲提出意见,再由外交官子羽予以修饰,最后由东里的子产润色完成。”
【微言微感】
白纸黑字。不可随便。
“为命”一词,有的说是外交辞令,因为“行人子羽”是外交官,他要把关的,很可能是外交辞令。也有说不仅仅是外交辞令,还应该包括各种政令。
我赞同后者。这里的为令应该是各种政令和外交辞令。
政令关乎国家大政方针,关乎礼乐秩序,正所谓一言兴邦,一言丧邦,怎么可以随随便便?
我国原来的婚姻登记制度规定实行强制婚检,2003年10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却取消了这一规定,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结果使婚前医学检查的比率直线下降,2005年北京市自觉接受婚检的人数跌破5%,由2003年的99.14%骤降为4.29%,而远郊区县仅为2.53%,给人口质量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外交辞令,关乎国家体面,更是不能大意。
唐明皇时候,外夷渤海国使者杀气腾腾向大唐呈上国书,内文却全是鸟兽文字。满朝文武傻了眼,看不懂什么意思,不知道怎么回复。
堂堂大唐,这不是要丢大人嘛?弄不好这些蛮夷虎狼之辈还要惹是生非呢!
关键时候,唐明皇想到了李白,
李白到底博学多才。他看了那封国书,知道渤海国的来意,是为了讨回唐太宗当年三征高丽所得的一百七十六城,有心向唐室进行恫吓。
李白向唐明皇提出解决办法,就是当场挥笔以渤海国所用的鸟兽文字,列举大唐与高丽的多年历史背景,向其进行“反恫吓”。然后召来渤海国使者,向其当面宣读,宣示泱泱大国天威。
渤海国使者一下子傻了眼,大唐人才济济,不好欺负啊。你看那国书文笔辛辣,情理并茂,恩威并济,话中有话啊。
“为命”不是小事,理当慎之又慎。
子产为相时期的郑国,还是有过一个小辉煌的,应该说是小有中兴之势。
他是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曾铸刑书于鼎,史称"铸刑书",是法家的先驱者。孔子还是非常欣赏他的。
子产的故事我们慢慢讲,今天就说这“为命”之事。一篇政令出台,熟悉情况的人草拟初稿——熟悉政令的人深入去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掌管礼仪外交的人修饰让其有文采——总负责人一定要统筹润色。
为什么这么操作?
这四个人中,第一个拟草稿的裨谌是郑国大夫,应该是最熟悉国情民情政策法规的;第二个修改人非常厉害,后来接替子产做了相,做了子产接班人,那应该是熟悉典籍、思维缜密的人,他的修改一定会让令中规中矩;第三个子羽既然负责外交,一定是口吐莲花,妙笔生花,善于咬文嚼字的斡旋之才,由他来修饰一下,这“令”就会有文采而生动起来;最后把关的子产,亲自负责操刀,站在全局角度平衡润色,不能太激进,不能太保守,要兼顾到方方面面。
也就是说,“命”的制定,首先要接地气,由下而上,从群众来,从具体做事的人发起;然后要可行性研究,要合乎法度,中规中矩;然后要有文采,有激情,有内容,有故事,不要冷冰冰,干巴巴,让人望而生厌。当然更重要的是平衡,是润色,是外圆内方,皆大欢喜。
我始终认为,一个家庭要有家规家风,耕读传家,勤俭持家,家道常兴不衰;一个学校或者团队也要有规矩,减少随心所欲,让规矩守护校园。
更重要的是,所有规矩不要来自领导人的一时兴起,想起一出是一出,随便出规矩,随便坏规矩。要学习子产“为命”的严禁慎重。
同时,“我选择,我负责!”所有的“为命”,都要经过民主流程,要有调研,有草拟,有讨论,有审议,有公示,有承诺,有监督评价,有及时反馈。
令行禁止,违法必究。法规制定也严禁,执行也彻底。
但法的目的是为了秩序和自由。法无禁止即自由。不能随心所欲,领导不高兴,就是违法了。法令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