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女子躲在防空壕内,被鬼子看见,就将...
“有一女子躲在防空壕内,被鬼子看见,就将她牵出,畜牲大笑之后,即在路旁轮奸。那女子因受不起痛苦,放声大哭,他们轮奸后,又将那女子刺死了。”
在吴兴附近抗战,当时我军与敌恶战四昼夜,予敌以极大打击,终于因为掩护任务已经终了,我军便奉令撤退。这时候,我在最后退却,所以不幸为敌包围,退路已绝,孤掌难鸣,不能够冲出这重围,于是把武器抛入了河内,改换了服装,藏匿在一个村里,但终被敌人所俘虏了。
这敌军是日寇冈本联队的第二中队,中队长已经死了,现由少尉代理;几个队副,都由班长来代理,因为以先的官长,均已阵亡,所以由下级来升代。全队的士兵仅一百二十余人。班长和代理的队长队副,及少数的士兵是日本人,其余的都是台湾人,或东北的伪满洲军人。全连并无夫卒,炊爨时,均由官兵自己用饭盒炊食,并不见他们由后方运送粮食接济,凡他们到达了一个地方,就在其村落或街市内,将民众的米,取来做饭。他们食的菜,也由各人跑到人民的家里,用刺刀或枪,见狗就杀狗,见鸡就打鸡,连毛带肉,割下一块,其余的就不要了。取回放在饭盒内煮熟,既不要盐,也不要油,用白糖酱油调食。
在阵地上,有时就将我方的伤兵,用刺刀刺死,将臂上的肉割下,作菜而食。最初是,有些伪满洲军的士兵,他们对于食人肉,似属不惯,很有难色,不能够下喉,因此他们队中的官长,便把他们大骂说:“中国人的肉,是可以吃的!”又说:“不准不食!你们看着。”说着就手取肉一块,放入口内,大嚼大吞,又说:“真好吃啊!”其后再用手取人肉,送入伪满洲士兵的嘴内,要他们食,那些士兵只得勉强吞下,也还说:“你看是不是好的?”我不懂日本话,我听不懂,视其神情,大概是这样。又在战时,对我们伤兵,他们都尽用刺刀来刺死。刺死之后,用火来烧,有时,伤重而未死的亦被一同烧死。
他们经过吴兴一带的时候,看见地方上的坟墓,他们必定将坟墓掘开,如有棺木,亦用火烧作来取暖。每到行军,必定派坦克车和骑兵为前卫,担任搜索,步兵留在最后。他们的队伍,很是混乱,或三行,或四行,或不成行,或各种兵掺杂其间,士兵有的在唱歌,乱叫,有的高声说话,甚至互相调戏,无奇不有。在路上遇着人民,无论老壮,就强令代他们驼背行李;如果背不起,或不需要了,就一枪击死。甚至在行进中,如见路旁的土人,无论男女,必定开枪射击,以为快乐。路旁的房屋,当他们高兴时,就放火焚烧。我随敌军经过的地方,路上人民的尸首,到处都是;被焚烧的房屋,烟火漫天。
在行军的时候,日本士兵可离开队伍,入到村落内,觅捉妇女,在路上强奸。有一次,行至某一地方,有一女子躲在防空壕内,被他们看见,就将她牵出,大家大笑之后,即在路旁轮奸。那女子因受不起痛苦,放声大哭,他们轮奸后,又将那女子刺死了。他们的?官长,虽然看见,并不干涉,如同无睹似的。又宿营时,因为他们行军的距离很短,每日约走四五十里,所以宿营时间很早,一到宿地后,他们的士兵,或四五人同在一室,或十余人在一室,都是星散的,任意居住,将枪械放下,各人自己炊饭,如果寻不到柴炭,就将民房板木拆下作柴,食了饭后,各人再到附近村内,去寻女人,有的寻得妇女,便带到宿营地屋内调戏,戏后再奸。
有一次见一士兵,寻到一个中年的女子带入宿营地,拉到房内奸后,释放回去,才出门,别处屋内的士兵,又拉那女人入去再行强奸。在奸的时候,虽有其他的士兵,同在一地,也无顾忌。如果遇到妇女不愿受奸的,便用刺刀刺死。若寻不到妇女,就将民间的猪牛鸡鸭之类,打死之后,便割下一块回来煮食。睡寝时,每一屋派一卫兵,在门外看守。但这守兵,他只将枪搁在门外,自己仍入屋内烘火,或睡眠,或者离开房屋,到别处寻找妇女,或寻肉食去,似乎对于守卫的任务,毫不重要似的。
当敌军占领南京的时候,他们正在整理行装,因为他们不注意,我就乘机逃去,向西北方拼命逃跑,他们知道了派出两个兵,骑了小车前来追我,我只有尽力向山里逃跑,于是便脱了危险,一直逃到合肥,才遇着×军的农旅长,告知我来徐州归队,以上都是我亲眼看见的事实,敌人是太残酷了,我们要设法复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