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清‧劉鳳誥之乾隆屬對
談清‧劉鳳誥之乾隆屬對
上傳書齋名:瀟湘館112 Xiāo Xiāng Guǎn 112
何世強 Ho Sai Keung
提要:相傳乾隆見劉鳳誥貌不揚,眇一目,遂著其屬對。但上聯與下聯均非佳製,應屬後人偽託,本文談各聯之毛病及修正。
關鍵詞:劉鳳誥、乾隆、探花、存悔齋集
第 1 節 劉鳳誥簡介
劉鳳誥﹝公元 1761 年至 公元 1830 年,即乾隆二十六年至道光十年﹞江西萍鄉人,字丞牧,號金門,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賜進士及第,劉鳳誥為第三名之探花。
1821年﹝道光元年﹞,因病回家調理。1830年﹝道光十年﹞,病逝於江蘇揚州 。著有《存悔齋集》三十二卷、《五代史記注》七十四卷﹝與彭元瑞合注,見以下引文﹞、《江西經籍志補》四卷等。
清‧陳康祺撰《郎潛紀聞初筆‧卷三》曰:
國初諸儒,稱梅文鼎《歷算全書》、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李清《南北史合鈔》,為三大奇書。康祺按:李氏之《南北史鈔》與後之沈炳震《新舊唐書合鈔》,皆博贍過人,而疏略不免,尚不及彭元瑞、劉鳳誥合注《新五代史》體例之善;以擬梅、顧二書,經天緯地,專門名家,更瞠乎後已。
劉鳳誥與彭元瑞合注之《五代史記注》頗獲陳康祺之佳評。
清‧愛新覺羅昭槤撰《嘯亭續錄‧卷二》記劉鳳誥事曰:
劉鳳誥
劉少保﹝鳳誥﹞,江西人。中己酉探花。殿試日,天已昏黑,公文尚未就,眾監試大臣欲逐之出,常宗伯﹝青﹞曰:“此生書法極秀勁,可給燭使終篇。”榜發,擢高第,公於常公終身執弟子禮,人爭與之。
公性豪宕,少假館蔣司馬﹝元益﹞宅,蔣公喜其俊雅,欲納為婿。久之,公嘗使酒詈僕,蔣公曰:“非大器也。”因善遣之,洊至吏部侍郎,與修《高宗實錄》,告成,加太子少保。近得貳卿加宮銜者,惟公一人,人爭羨之。
督學浙江,以嚴酷馭士子,為言官所劾,謫戍黑龍江。時將軍有賀表命公代撰,表至,上謂近臣曰:“此劉鳳誥筆也。其文愈佳於昔,可謂窮苦始工也。”未久,放歸田里。
按北魏時,高聰以罪遣戍瀛洲,代州牧為奏章,魏孝文帝曰:“北州乏文士,此必高聰之筆。”古今事時相同若此。
其後《清稗類鈔‧考試類》亦收編以上劉鳳誥故事﹝末段除外﹞。愛新覺羅昭槤乃清皇室中人,其所言者可信程度甚高。
引文指出劉鳳誥於殿試之日天已昏,尚未完卷,其他士子均已離去,眾監試大臣欲逐之,常宗伯阻止,並給與燭光,等待直至其完卷為止。劉鳳誥中高第後,感激常宗伯之恩澤,遂以宗伯為師,終身執弟子之禮。
劉鳳誥飛黃騰達後,人多願與之交往。
起初劉鳳誥藉居於蔣元益之家,蔣元益見劉鳳誥“俊雅”,欲納之為婿。日久,劉鳳誥可能自恃熟絡,飲酒後責罵僕人,蔣元益知之不悅,認為劉鳳誥“非大器之人”,遂以一良好之理由打發劉鳳誥離開。
“洊”古同“薦”。蔣元益推薦劉鳳誥為吏部侍郎,修《高宗實錄》,修成後,加“太子少保”一職。當時,貳卿只有劉鳳誥一人加此宮銜。“貳卿”指侍郎,尚書稱“卿”,因侍郎副之,故稱“貳卿”。
劉鳳誥任浙江督學,以嚴厲手法管理士人學子,為言官所彈劾,謫戍黑龍江﹝此說與《郎潛紀聞初筆‧卷四》之說不合,見下文﹞。“言官”者乃明、清兩代對監察御史和給事中之通稱,有監察與諌議之職責。馭,駕馭也;管理也。
黑龍江有將軍命劉鳳誥撰賀表,帝讀之,即知為劉鳳誥之手筆,並言其文章比昔時更佳,此即所謂“文章憎命達”,“窮苦時始工”之意也。未幾,劉鳳誥即被放歸故里。昭槤於文後補述北魏魏孝文帝言高聰一事,與劉鳳誥事雷同,可知人才難得,古今皆如此也。
《郎潛紀聞初筆‧卷四》記劉鳳誥之另一事曰:
嘉慶己巳恩科,浙江學政劉鳳誥代辦鄉試監臨,闈後人言藉藉,有“監臨打監軍,小題大作;文宗代文字,矮屋長槍”之對語,密旨查詢。經巡撫阮元以對語達天聽,上復遣侍郎托津等三人抵浙按問,劉獲重譴,阮亦以徇庇奪官。諭旨中有云:“鄉試士子,係由學政錄送入闈,劉鳳誥本當避嫌,何以輒將監臨之事,交伊代辦?已屬非是。”何以近科秋闈,竟違祖訓,仍有以學政監臨者?
嘉慶十四年己巳﹝即公元 1809 年﹞,劉鳳誥代巡撫阮元任鄉試考場之監臨,考試後眾人傳出“監臨打監軍,小題大作;文宗代文字,矮屋長槍”之語。“監臨”,監考官也。“藉藉”指人多喧嚷之貎。“闈”,科舉制度時之考試場,亦指考試。“監軍”,替朝廷監督在外軍隊之官員。
劉鳳誥因為為某考生徇私,令當時之士子不滿,聯語“監臨打監軍”即指出其越俎代庖,以學政身份作監臨,又以文學宗師身份撰寫一篇普通考試之文章,小題目由大人物寫作,此即為“小題大作”;“屋雖矮但槍手之來頭甚大”,此乃“矮屋長槍”之意。結果此事鬧大,嘉慶亦聞之。
阮元以考生廣傳之對聯語上奏嘉慶,嘉慶遣侍郎托津、盧蔭溥等三人抵達浙江調查,結果劉鳳誥所犯之事屬實,受嚴厲譴責,十月遣戍黑龍江。其後阮元亦被褫奪官職。
據嘉慶諭旨云,鄉試士子乃由學政保送入考場,而學政不能兼任監臨,劉鳳誥身為學政,應當避嫌,但竟明知故犯,實罪無可恕。若乾隆在位,劉鳳誥當腰斬於市,只遣戍黑龍江,處罰算輕微也。昭槤之《嘯亭續錄》無記述此事,此事未知是否屬實。
第 2 節 劉鳳誥與乾隆之屬對軼事
相傳劉鳳誥有以下之軼事:
殿試時,乾隆見其貌不揚,眇一目,沈思片刻,著其屬對。
“其貌不揚”之說與《嘯亭續錄‧卷二》之說大相逕庭,《嘯亭續錄》言蔣元益“喜其俊雅,欲納為婿”,若劉鳳誥之貌不揚,又眇一目,蔣元益豈能視之為“俊雅”?劉鳳誥晚年患眼疾,相信為事實,但並非考殿試時“眇一目”,而蔣元益之女相信不喜歡眇一目之夫。
無論如何,軼事傳乾隆所出之上聯曰:
獨眼不登龍虎榜。
此上聯實非佳製,多為後人所杜撰。七字中只有“登龍”二字為平聲,欠佳。
七言對聯應符合律詩頷聯或頸聯之格式,即上聯應為:
平平仄仄平平仄 或 仄仄平平平仄仄;而下聯應為:
仄仄平平仄仄平 或 平平仄仄仄平平。
另一方面,“獨眼不登龍虎榜”之“不”字過份,無轉圜餘地,今易一字如下:
獨眼難登龍虎榜。
“獨眼難登龍虎榜”則合“仄仄平平平仄仄”之格式。故下聯應為“平平仄仄仄平平”。
劉鳳誥下聯對曰:
半月依舊照乾坤。
此下聯絶不及格,以劉鳳誥之才華絶不會以此不及格之下聯回應乾隆。此聯有以下之毛病:
“半月”可以對“獨眼”,但四字皆為仄聲,失粘。第一字失粘可以不論,但“眼”與“月”同為仄聲則絶對不可。
“依舊”對“不登”牽強。
“照乾坤”不能對“龍虎榜”。
乾隆上聯多為後人所杜撰,顯然劉鳳誥下聯亦為後人所杜撰,但杜撰者無考慮平仄,亦無考慮虛字對虛字,實字對實字之簡單要求,“照”為虛字,“龍”為實字。而“龍虎榜”一詞非常“現代化”,似非清代用語。
今代擬一下聯如下:
一生易受帝王恩。
即上下聯分別為 獨眼難登龍虎榜 及 一生易受帝王恩。乾隆應特別憐惜眇一目但有才華之官吏,故有此下聯之回應。
另一版本作上聯為“獨眼不能登金榜”,因“金”字為平聲,不合“仄仄平平平仄仄”之格式﹝第三字可不論平仄﹞。
但“半月依舊照乾坤”之“乾坤”不能對“金榜”,除“乾”與“金”失粘外,“乾坤”為兩實字,“金”為虛字﹝修飾“榜”字﹞,故不能相對。今易數字如下:
獨眼無從登榜首 ; 一生依舊受皇恩。
下聯亦作相應之更改,不能再用前文之下聯。其意指獨眼之人雖不能登榜首,但仍可受皇恩。
相傳乾隆又以四方星辰為題屬對:
東啟明,西長庚,南箕北斗,朕乃摘星漢
“朕乃摘星漢”欠妥,蓋五字只有“星”為平聲,即平聲字過少。為配合下聯,今作如下之更改:
東啟明,西長庚,南箕北斗,朕為觀象帝。
太白在東方時稱為啟明,在西方時稱為長庚。
“觀象帝”指觀星宿及天象之帝也。
劉鳳誥下聯云:
春牡丹,夏芍藥,秋菊冬梅,臣是探花郎。
“春牡丹”對“東啟明”失粘,“臣是探花郎”對“朕乃摘星漢”亦失粘。故其下聯“韻律絶不和諧”。
另一問題為牡丹非春花。牡丹與芍藥形似而同屬一類,古時兩者合稱為“芍藥”,唐以後始區分為牡丹與芍藥。牡丹多於五月開花,故應屬夏季之花。
啟明與長庚同為金星,牡丹與芍藥同屬一品種,屬對本無問題,因牡丹非春花,宜改成一平一仄之“梨蕊”,故其上聯與下聯分別為:
東啟明,西長庚,南箕北斗,朕為觀象帝;
春梨蕊,夏芍藥,秋菊冬梅,臣是探花郎。
另一版本作上聯為:
東啟明,西長庚,南箕北斗,誰是摘星漢?
下聯為:
春牡丹,夏芍藥,秋菊冬梅,臣本探花郎。
注意前後兩組對聯不相同之字。
“誰是摘星漢”對“臣本探花郎”所犯之病與前兩聯相同。
今改之如下:
東啟明,西長庚,南箕北斗,誰為觀象監?
春梨蕊,夏芍藥,秋菊冬梅,臣本探花郎。
“觀象監”即觀星象之監也。“監”音“太監”之“監”,粵音“鑒”,陰去聲。普通話 jian4,去聲。
第 3 節 劉鳳誥之律詩舉隅
綜觀劉鳳誥《存悔齋集》中之七律頷聯或頸聯,多為工整之對仗,絶無失粘之病,今舉其律詩六首如下﹝見卷十六﹞:
〈題戴蓮士脩撰晉游詩草後因以錄別〉:
其一
尺素曾煩代北傳,春風再見已言遷。熟知使者才無敵,大快儒風盛到邊。
拱揖雙旌諸弟子,動搖一筆萬山川。時平經術留餘事,莫認尋常塞外編。
其二
三十朝郎儼侍中,文臣創見出開雄。單車漢隴踰秦隴,信史唐風間魏風。
舉國絃歌材足用,籌邊著作古徒工。平生騎馬增豪健,旦晚華林狩欲東。
﹝入秋將隨扈木蘭﹞
其三
洛陽縫掖齒誰溫,悔不疲驢走雁門。拙取功名羞鄧禹,遠更從事負劉琨。
十年烏帽塵難洗,六月銅街雨又喧。待乞新詩翻別意,武昌秋柳怕銷魂。
〈寄懷錢湘舲修撰次贈別元韻〉:
其一
眼見黃花節候過,刁刁木葉捲愁多。山川留客詩相屬,風雨懷人夢若何。
秋館雙鴻千里到,塵床一劒十年磨。此來不問《離騷》意,偷聽巴童唱〈九歌〉。
其二
仙人騎鶴幾曾過,一郡之中感慨多。夔峽蒼茫渾未了,楚宮蕪沒待云何。
授衣天末驚消瘦,乞食侯門算折磨。寄語青峰錢學士,近來湘瑟不成歌。
〈登琵琶亭〉:
琵琶亭古接風烟,無復琵琶聲在船。最不世情衫上淚,豈關幽怨袖中絃。
我來暮雪空江外,愁絕黃蘆苦竹邊。誰起元和醉司馬,一杯西笑慰華顛。
以上諸律詩宜留意其頷聯及頸聯之平仄及對仗法。
以下為《嘯亭續錄‧卷二》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