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实施两周年,我们的生活有了什么变化?

【本期看点】美国因mary改变,而我们的社会从哪里开始改变?

mary,这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英文名字,却改变了美国在“虐童”保护上的制度。1873年,小女孩Mary在被养父母收养后,本以为从此会感受到家庭的温馨,谁知道年仅9岁的她面临的是随时随地无理由的责打,粗重的家务和一个作为房间的狭窄的柜子。小玛丽最终被解救后,她的故事让很多人都在思考,究竟怎样才能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怎样才能让遭遇家暴的人获得庇护?100多年后的美国对于家暴的惩处已经初具规模,比如说他们目前实行的就是社会联动的反家暴,不仅说是警察,像是遍布各州的庇护所、援助中心这种非官方反家暴组织在建立家暴者电子档案、帮助家暴者训练如何控制愤怒、给受暴者提供庇护中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那么我们国家呢?

转眼间,《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两年,有人说这个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并无任何实际效果;有人说,这个法律好,起码给正在遭受家暴的人一个基本的保障;我们看到了国家在法律上对于家暴的态度,但是在实施上呢?

别说,《反家庭暴力法》还真的提出了一个做法,就是“人身保护令”。这个人身保护令,只要你能证明你遭受到了家暴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威胁,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而在现实中呢,虽然法院可以出具人身保护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会全天性围绕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的安全,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再想接触你的话,您可以出具这个人身保护令,可以对对方起到威慑的作用,仅此而已。

再说前几天,我国上海市嘉定区成立上海首家反家暴庇护所,这个虽然听起来新鲜,但是其实在2003年,济南就有成立全国首家反家暴庇护所,而现实是仅仅维持两年,就被关停。不仅是济南,厦门、泰安的庇护所要么是长期遇冷,无人问津,要么就是昙花一现,早早关闭。

本意是好的,为什么没做起来呢。我认为啊,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单单靠制度肯定是行不通的。像是反家暴庇护所这一类社会机构的出现其实弥补了国家在法律实施上的空白,但是这类社会机构,如果想要长久的维持下去,更应该去传播思想,让那些正在遭受家暴的人或者是有可能遭受家暴的人,知道这件事不是可耻的,不要害怕说出来,让他们懂得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去向外界寻求帮助。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和还需要在反家暴的路上不断前进。

【节目简介】
《家理故事烩》是一档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影视创投部策划制作的婚姻家事法律趣谈类节目。每期节目时长3-5分钟。我们选取古今中外、街头巷尾发生的家长里短,经典影视剧的家事桥段等为话题,由家理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品评解读,刷新传统认知,为您提供一个全新视角看待家事故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