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是科学的文字简述之六十七
中文是科学的文字简述之六十七
承前篇
釡:
《说文解字》:“釜,鬴或从金、父声。今经典多作釜。惟周礼作鬴。”
今、土、两点(矿藏示意)三范式叠加。土中刚柔精和之至为隂始起而代言禁止者(犹刚好触碰到现在与以前的汇合之处)是金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
《说文解字》:“又,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列多略不过三也。”。象右手重复取物之形是又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丿,右戾也。象左引之形。 ”。右戾也象左引之形(阳具之形)为丿字之范式。(参见《中文是科学的文字简述之七》)
又、丿两范式叠加:高举阳具宣示生殖有率教者是父字之范式。
金、父两范式叠加:可使金化生为熟之容器是釡字之范式。
如果煮金都能把金煮化,那么足见此容器的功能。能煮金的容器,便可以煮一切食物。所以釡是一种类似锅的炊器。我们从组字构成中,可以清晰地看见逻辑导向。而这种逻辑是随处可见的。我们可以通过所有同样构成的字来见证这种逻辑的存在。也就是说范式或“宪象”才是字所呈现的形态。
把中文视为象形文字是一种被表面形式迷惑的误判。这种误判最大缺陷就在于不专业,没有学术性。如幼稚园一般看图说话,根本不靠谱。一个专家一种说话。今天说一套,明天又是另外一套。到底以什么为标准呢?所以这是系统性错误。
《甲骨文字典》第283页:“父(解字):郭沫若谓:'父字甲骨文作(
),乃斧之初字。石器时代男子持斧(原注'
’即石斧之象形。)。以事操作。故孳乳为父母之父。’(甲骨文所见之殷代社会)。按郭说可从。”。这种象形之说毫无根据,胡编乱造。殷代社会或者说甲骨文时代已非石器时代,其最起码的判断都是错的。
男子持斧以事操作怎么孳乳为父母之父?
《说文解字》:“斧,斫也。从斤、父声。”。
《说文解字》:“斤,斫木也。象形。”。砍木之用具是斤字之范式。
斤、父两范式叠加,砍木最初之用具犹斤之父者是斧字之范式。
“斧”是一种用具,是不会生育的。而“父”是在讲述有生育了。所以“父”不可能是“斧”的初字。
“斧”只是相与比述在说,“斤”的根源在于“斧”。
'
’即石斧之象形。也是没有根据的,只是凭借个人天马行空的臆想。这绝不是做学问应有的态度。这种行为几乎可以视为学术诈骗。
《说文解字注》:“(父)巨也。以曡韵释之。家长率教者。率同达。先导也。经传亦借父为甫。”。
《说文解字》:“甫,男子美称也。从用、父,父亦声。”
《说文解字》:“用,可施行也。从卜、从中。”
《说文解字》:“卜,灼剥龟也。象灸龟之形。一曰象龟兆之从(纵)横也”。灼灸龟甲取兆纵横之文为卜之范式。
《说文解字》:“中,内也。从囗、丨下上通也。”。
《说文解字》:“ 囗,回也。象回帀之形。”。四周围住之形是囗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丨,上下通也。引而上行读若囟。”。上下通引而上行是丨字之范式。
囗、丨两范式叠加。种子生根发芽上下通指向于外壳以内是中字之范式。
卜、中两范式叠加。卜如种子生根发芽指向于内之可施行者是用字之范式。
用、父两范式叠加:犹父之施行作为者是甫字之范式。
甲骨文甫(
)是田上长(
)。
男是下力于田。男子有下力于田有成果了,田上长(
),所以甫同父。《说文解字诂林》第3755页:“男子任人为父,始用此称。故从父用会意。甫是尊大之称。故甫有大义。”。
又、丿两范式叠加还有一个字“尹”。
《说文解字》:“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
又、丿两范式叠加:掌握生存大事者是尹字之范式。
“尹”与“父”不同的是:“尹”是握,其“丿”偏下。“父”是举,其“丿”偏上。
事:《说文解字》:“事,职也。从史,之省声。”。
把握种子生根发芽生长规律而有所作为是事字之范式。
丿为男根下种之阳具。下种、播种即为事之根。握事者握命根也。掌握生存大事者便是是管理者治理者。由此可见所造之字都是相互关联的,是可以相互印证的。如果一个一个解释,相互不能关联。那么这种解释就有杜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