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法学习之经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这个是劳动防护用品、培训经费的要求。
安全生产必然是要花钱的,安全生产不是直接用来挣钱的,而仅仅是让你损失更大的钱,有点像“花钱免灾”的意思。
因此安全生产法就有多处规定,必须要有必要的投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要三同时,还要纳入项目的投资概算。
在《安全生产法》二十条规定了投资人必须保证必须的安全生产投资,也规定了在经营过程中按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本条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经费就可以从提取的安全生产经费中列支使用。
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现在还做不到完全无危险,工程防护还无法完全解决危险因素的防范,劳动防护用品还是不可或缺一层安全防护,对于防止或减轻人员在安全事故中的事故伤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而对于安全培训来说更是重要,安全培训是个通俗的说法,也包括安全教育,通过安全培训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也能学会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样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前后几条都是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的内容,在这一条提出要保证经费也是顺理成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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