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群没了,就有朋友建议我搞个备用群,平时禁声,一旦讨论群没了,马上拉个新群把二维码放在备用群,让大家自行扫码入群,这样群主就会方便很多。我比较迟钝,那天才反应过来,这样操作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对方勉为其难入群。结果很尴尬,499人的大群,两天后迁移到新群的只有三百多一点。说来可能很多人不相信,当过老师,做过记者,还搞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公益;现在“主业”是咨询、“副业”是吵架,但就这么一个人,其实我性格比较内向哈。我不怕跟人翻脸,但最不愿意的就是给人添麻烦,邀请别人加入自己的微信群时总是担心对方会不会本不想入群但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接受邀请。
但是,如果我完全不了解的人迫切想入群我都是一律直接拒绝,不磨叽。
我喜欢用手机拍照,还经常挑些照片发朋友圈。就有朋友问,你是不是特喜欢拍风景,看你照片里很少有人,难得几张有人的吧,还都是背影。
比如这样子的
“丰子恺画画不要脸”,再凑上一句,就是“茅卫东拍照老丢人”。其实不是我只拍风景,而是不好意思拿手机对着陌生人,有时看到美女也只敢悄悄拍个背影。前几年还在单位时,有时候工作需要,也会拍一些有人物的照片,然后在内部平台公开一下,很少发朋友圈,因为征求对方意见于我是一个很大的困难,总不能说“我想显摆一下,请允许我把你照片发到朋友圈吧”。有时候别人求我个什么事——当然都是些个小事——我心里不太乐意又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拒绝,只好勉强同意。我怕别人也会有我这样的勉强,那干脆就不去主动制造尴尬了。时间一长,就习惯拍风景了,偶尔也会拍几个背影,拍的时候很自由,发朋友圈也自在,蛮好。当年在报社工作时,去学校采访或听课,我曾用相机拍过一些孩子的正面照片。有几张还真心不错,直接发在报纸上了,当时也没有人说这样不妥。后来,看到一本书,书名忘了,说的是国外记者处理照片的原则。里面特别提到,刊发非新闻类照片,如果照片中人物脸部很清晰或者通过照片很容易辨别出是谁,那就要事先征得被拍摄人物的同意。如果被拍摄对象是未成年人,还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可。于是变得谨慎起来,也不是怕被追究责任怕赔钱,而是意识到这确实是一个问题:自己不乐意被别人随便拍,那我自然也不应该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就随便拍人家还把照片公开。就这样,我发朋友圈基本都是风景照,而且是“丢人”的风景照。
也有几张人物的,比如
据说拍照还可以的咨询师比较靠谱,因为他们善于观察,看得比较准。
一则咨询反馈,征得同意发出